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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01号建议的答复

财农函〔2022〕22 号

葛树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现代农业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财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积极拓宽“三农”投入渠道,支持地方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财政支农投入稳步增加。2021年,中央财政在收支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相关涉农转移支付资金仍增长6.5%,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100亿元,新增安排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0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相关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增长7.2%,其中分两批安排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00亿元。同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地方积极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切实加大乡村振兴相关投入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是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指导各地按文件规定逐年均衡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是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金融社会资本支农的引导力度,更好地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着力在奖补支持、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农户小额信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推广,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农业农村。 

  您提出加大现代农业政策支持的有关建议,对我们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具有积极参考价值。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指导地方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措施,促进涉农资金管理提质增效,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督促指导地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切实强化金融支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促进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为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010-68551480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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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