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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02号建议的答复

  

河北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超采治理力度加快地下水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支持力度问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自2014年起,支持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2014-2018年,已累计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渠道安排补助资金302亿元,支持河北省按照“科学规划、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治理模式,通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调整种植结构和农艺节水、强化地下水监管、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综合性措施,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从评估情况看,政策实施以来,河北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止,降水偏枯及平水年份下降速率明显放缓或止跌回升,降水偏丰年份已经出现整体回升趋势。

  20191月,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了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治理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河北省40.3亿元,支持河北省落实《行动方案》工作要求,通过实施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湖整治疏浚、水源置换和相机实施的河湖生态补水、种植结构调整等治理措施,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关于你们提出的“把河北地下水超采治理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安排中央财政预算时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的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得到较好体现。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动落实《行动方案》,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设立专项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补助问题

  近年来,为推进节水压采,促进地下水修复治理,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渠道,加大了对河北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在上述中央财政2014-2018年安排支持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的302亿元资金中,有71亿元支持河北省以黑龙港流域为重点,通过推广水肥一体化、设施棚面集雨、测墒灌溉、小麦春灌一水、抗旱节水品种等农艺节水措施,建立旱作雨养种植的半休耕制度,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河北省10.3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河北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

  你们提出的采取“国家出一部分、省级配一部分、地方补一部分”的方式对旱作雨养种植、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予以补助的建议,在现有政策有已得到较好体现。同时,按照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等有关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考虑到中央财政已有相关资金支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议统筹运用好现有资金、政策开展地下水修复治理等相关工作,不宜再单独设立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补助专项资金。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010-68551429

  财政部

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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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