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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2〕80

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省(直辖市)财政厅(局)、三峡后续工作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三峡后续工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水利部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水利部           

20221027日        

 

附件下载:

  •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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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7日